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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有资本人格化》评介

2000-02-18 来源:光明日报 白占群 我有话说

由林炎志同志撰写的《国有资本人格化》(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)运用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的立场、观点、方法,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背景,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深入、系统的理论分析,提出了“国有资本人格化”、“集体经济人”等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新的理论观点,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。

一、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结合,关键在于国有资本的人格化。如何实现公有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同市场经济的结合,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难点。作者提出,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衔接点,在微观层次上,主要是以公有制为主体,以国有企业为主导。国有企业必须以资本的身份进入市场,在同一规则下与各种所有制企业进行竞争,在竞争中成为强者,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。只有这样,国有企业才能成为主导,才能真正具有资本的能力。

二、通过“集体经济人”的设定,形成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。作者对西方经济学中的“经济人”假设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扬弃,创造性地提出了“集体经济人”的范畴。集体经济人的外部表现具有一般经济人的自然属性,即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,而其内在的规定性则是追求集体的最大利益,同资本主义的“经济人”有五个方面的区别。国有资本人格化的实质是集体经济人人格的建立、培养、锻炼问题。国有经济只有在集体经济人这种人格化的基础上,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、更好地贯彻社会主义经济方针和目标。

三、构建国有资本人格化的实现机制和途径。作者提出,要实现国有资本人格化,必须建立和强化国有资本经营权的委托——代理机制、国有资产投资责任约束机制、国有企业经理人员的成长和遴选机制、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、对国有资本的最终代理人——国有资本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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